一、报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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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报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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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
因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的门诊、急诊抢救情形发生的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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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
因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的住院、急诊抢救住院情形发生的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的医疗费用。 |
二、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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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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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办理 渠道 |
掌上办理:各地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手机APP(路径:我要办-医保报销)、“苏周到”手机APP(路径:医疗健康-医保服务-医保报销)。 |
1.申办人可通过网上或掌上提示提交报销所需材料照片;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通知参保人员邮寄材料;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核查,完成支付,并发送短信反馈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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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材料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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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江苏政务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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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办理 渠道 |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
1.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或代办点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即时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核查,完成支付,并发送短信反馈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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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点办理。具有相应资格的乡镇代办点、银行网点代办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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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材料明细
门诊费用报销: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即发票原件,电子票据需提供纸质打印件);3.门急诊费用清单;4.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
住院费用报销: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即发票原件,电子票据须提供打印纸质件);3.住院费用清单;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备注:1.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2.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3.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审核确定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完成结算后将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将报销结付金额支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的银行卡账户,请提供准确的收款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员发生的各类需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应在本结算年度内(目前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下个结算年度末。报销跨结算年度的医疗费用,列入办理报销结付手续的年度累计。
(二)零星报销为限时办结业务,一般为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参保人员如需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请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如临近结算年度末,费用可能计入下一结算年度。
(三)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的零星报销审核通过后,还需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参保区属经办机构。因邮寄材料中含有票据原件,建议选择EMS、顺丰等,后续可通过物流信息了解邮包送达情况。报销费用发放至申请人所填写的银行账号里,同时支付成功的短信会发送到预留手机号码上。
六、经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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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经办地址 |
线上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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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姑苏区)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六楼社保就业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综合窗口 |
“苏州医保” 微信服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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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 |
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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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 |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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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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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 |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C幢3楼(线下医保业务至各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
“吴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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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 (西区)C栋二楼医保综合窗口 |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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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 |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张家港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 |
“今日张家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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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 |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医保大厅窗口 |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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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 |
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医保综合窗口 |
“常熟医保”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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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2楼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