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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解读(一)

时间: 2025-05-12 15:28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一、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主要依据什么制定?

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主要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上述两部暂行办法明确: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二、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基本形成总量适宜、结构合理、进出有序的医保定点格局,基本实现医保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与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相匹配,与医保基金承载能力和医保管理服务需要相适应。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规划保持适宜的定点资源规模,形成合理的定点资源结构,健全有序的准入退出机制。

三、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将定点医药机构分为几类,具体有那些?

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将定点医药机构分为三类,分别是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四、每类定点医药机构是如何进行规划的?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床位数进行规划,全市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住院床位规划总量,按照不超过每千常住人口7.6张(此为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指标)确定。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机构数量进行规划,其中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以每家机构平均服务5000名常住人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以每家药店平均服务半径600米确定。

五、如何理解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数量?

苏州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数量包括规划总量和年度计划量。其中,规划总量指到规划期末(2027年末)的预期调控量,年度计划量指规划期内每年可新增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年度计划是按年编制。

六、如果现有定点资源数量超过规划总量,还能增加定点医药机构吗?

除明确不受规划数量限制的情形外,现有定点资源数量超过规划总量后,相应类型的定点机构年度计划均会暂停编制,即不再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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