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我市药品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现将《苏州市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苏州市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实施方案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