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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6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苏医保复字〔2025〕第3号)

时间: 2025-05-09 14:22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孙澜委员提出的关于办好夜专家门诊,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目前仅儿童专科夜间门诊设有独立收费项目,儿童专科医院的夜间门诊诊察费三类标准分别为主治及以下医师30元和副主任及以上医师60元,综合性医院、中医院的夜间门诊诊察费三类标准为主治及以下医师24元。其他非儿科夜间门诊暂未单独设立收费项目,医疗机构提供夜间门诊服务的,只能按照白天门诊诊察费标准收费。

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权限集中在省级和国家医保部门。国家医保局正在统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前已公布的综合服务类立项指南中未设立夜间门诊诊察费收费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争取增设非儿科的夜间门诊诊察费项目,通过科学制定夜门诊收费标准,调动医生夜间出诊积极性,满足群众夜间就医需求。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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