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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保药品挂网价格与支付政策协同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6-26 14:13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一、为什么要发布《关于做好医保药品挂网价格与支付政策协同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医保药品挂网价格与支付政策协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苏医保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

二、医保药品挂网价格与支付政策协同的具体机制是什么?

(一)在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标示为挂网红色价格预警状态,且江苏省医保目录库内无支付标准的药品,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上述药品在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调整为非红色价格预警状态后,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明确的药品支付规则,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三)首先从医保目录内中成药开始,逐步覆盖至医保药品目录库内其他类别药品。

三、如何查询药品预警状态?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可注册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询。

四、本通知涉及的药品范围?

本通知的实施范围为医保目录内的中成药,共涉及药品931种。

五、本通知从何时开始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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