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哪些新的管理要求?
1.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2.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商品(如日用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等)的定点零售药店,需按规定做好分区分类陈列,不得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放。
3.各定点零售药店应在开展其他商品经营活动之前,应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
一、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哪些新的管理要求?
1.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2.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商品(如日用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等)的定点零售药店,需按规定做好分区分类陈列,不得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放。
3.各定点零售药店应在开展其他商品经营活动之前,应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