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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备案指南

时间: 2026-01-14 16:31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备案

(一)范围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门诊慢特病类型及待遇

门诊特殊病:

病种名称

限额

非就业

居民

学生

少儿

医保内符合费用结付比例

恶性肿瘤治疗期

35万元

以内

90%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8000元

90%

恶性肿瘤康复期

8000元

90%

血友病

10万元

90%

严重精神障碍

4300元

100%

老年性白内障

3800元

90%

无此项目

再生障碍性贫血

8000元

90%

系统性红斑狼疮

8000元

90%

肺结核

8000元

90%

儿童I型糖尿病

8000元

无此

项目

90%

儿童孤独症

8000元

90%

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8000元

90%

门诊慢性病:

病种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

限额

医保内符合费用结付比例

非就业居民

学生少儿

高血压

2000元

规定限额内,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居民医保基金结付55%,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居民医保基金结付35%。

糖尿病

2000元

高血压+糖尿病

3000元

类风湿性关节炎

2500元

80%

帕金森氏综合症

2500元

80%

慢性阻塞性肺病

2500元

80%

注:1.恶性肿瘤治疗期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

  2.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本市持证精神残疾人。

  3.居民医保当年住院和门特累计超35万元以上的,再发生的门特费用不结付。

(三)门诊慢特病备案办理方式

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

本地办理

渠道

门慢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1、经指定诊断认定医院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确诊,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经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2、医疗机构实时通过线上向医保部门报送备案;其中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由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两病”登记手续;

3、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识,并发送短信告知,即时享受待遇。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识,即可享受待遇。

异地办理

渠道

网上办理:江苏政务服务网。

1、申办人可通过网上或掌上提示提交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照片;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识,即可享受待遇。

掌上办理:各地医保微信公众号、“苏周到”手机

APP(路径:全部服务-医疗健康-医保服务-业务办理-门诊慢特病/国谈药登记)。

自助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材料办理。

(四)门诊慢特病备案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有效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等)。

2.具有相应病种诊断认定资质医院的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填写、且经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

3.疾病诊断材料(包括检验报告、病理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二、经办地址

行政区划

经办地址

线上渠道

市本级

(姑苏区)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六楼社保就业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综合窗口

“苏州医保”

微信服务号

相城区

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吴中区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高新区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

吴江区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C幢3楼(线下医保业务至各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吴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

昆山市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

(西区)C栋二楼医保综合窗口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张家港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

“今日张家港”APP

太仓市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医保大厅窗口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

常熟市

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医保综合窗口

“常熟医保”

微信公众号

工业园区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三、常见问题和处理办法

常见问题

处理方法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患者未在约定医院进行透析,导致不能享受待遇。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患者实行“约定管理”,其在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备案手续时,即选定透析类型(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及约定医院。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透析类型或约定医院的,应重新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

恶性肿瘤患者未及时申请导致不能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从门诊慢特病备案完成之日起享受待遇。康复期内或康复期结束后因病情出现转移复发需再次治疗的,凭病情转移复发的诊断依据材料(医院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及出院记录等)重新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后,可再次享受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相关待遇,并重新计算治疗期及康复期。恶性肿瘤康复期满后自动终止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纳入国谈药单独支付管理的药品,需同时办理国谈要备案及门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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