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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专题培训班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5-17 09:29   访问量: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以来首部医保领域专项法规,标志着我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深入学习、精准理解《条例》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准备,5月16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祝井贵作专题宣讲。


祝井贵巡视员长期分管医保法规工作,是《条例》立法全过程的亲历者和主要负责人。他从条例的立法背景、内容框架和特色亮点三个方面,对《条例》做了全面解读,特别是对条例条文表述背后的立法考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为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理解条例提供了权威指导。

祝井贵巡视员指出,20多年来,医疗保障工作是以政策性文件为主导推动的,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制定医疗保障条例具有很强的现实需要。此次条例立法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思想理念,以党的二十大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精神为遵循,全面总结江苏医疗保障改革的经验特色,体现了新时代要求,彰显了江苏特色,也实现了方便群众、造福群众的立法目的。他强调,医保系统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大任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工作法治化、可持续。

宣讲培训后,市医保局周文蓉副局长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系统地做好《条例》的培训宣传、配套政策的完善细化和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政策制定见实效、经办服务更便捷、医疗保障更均衡性,在全社会营造“法治医保”的良好环境。

培训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市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城区分局、市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城区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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