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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1-12 16:16 访问量: |
近期,市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调度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协调全市各版块,对我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坚决打赢退捕渔民医疗保障攻坚战。截至11月10日,全市各版块长江流域渔民9839人、长江干流和水生物保护区渔民4627人均100%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
为精准落实退捕渔民保障待遇,苏州市政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退捕渔民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灵活就业的退捕渔民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退捕渔民中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照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政府财政补助。
为尽早落实退捕渔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确保渔民百分之百参保、百分之百享受医保待遇,经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加强与渔民沟通联系,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及时落实退捕渔民医疗保障安置,切实完成好我市长江流域渔民、长江干流和水生物保护区渔民应保尽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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