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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6-14 15:58   访问量:

一、办理范围

本业务限符合在苏州市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不满足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并在退休年月及之前有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的人员办理。

二、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9:00至17:00

三、办理地点

职工医保退休地所在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职工医保退休地所在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续交手续,并填写《苏州市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医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人员留存)。

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人员符合按月续交条件后,为其办理退休补足单据撤销和回退手续,并办理按月续交登记。

3.参保人员携带《苏州市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申请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相应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参保人员按月续交至规定的医保退休年限后,应携带《苏州市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申请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相应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医保退休待遇核定手续。

五、收费标准

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每月缴费金额。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93。

七、注意事项

1.选择按月续交后不可再申请退休一次性补缴。

    2.按月续交期间,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医保待遇享受相关规定均与灵活就业医保在职人员相同。

八、设定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3〕16号)。

苏州市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申请表-样表

苏州市医保退休年限不足按月续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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