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医保局、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检验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检验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7号)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1-26 10:23 访问量: |
各市、区医保局、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检验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检验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7号)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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