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欢迎访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医药价格
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药价格报告工作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1〕22号)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6-04 11:37   访问量:

各市、区医保局、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收费情况,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决定在苏州大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医药价格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包括护理院)。

二、报告内容

1.2020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2、3、4),此次上报新增内容,完善补报2019年度数据,2019年度数据上报有误的,一并重新上报。

2.2020年收费情况总结,总结应包括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收入及成本变化情况及原因,对现行医疗收费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相关要求

各医疗机构于2021年6月16日前以电子形式上报当地医保部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公立医疗机构上报苏州市医保局城区分局,上报邮箱cqfj@ylbzj.suzhou.gov.cn,联系人:邵力之,联系电话:68358220。市本级公立医疗机构上报苏州市医保局价采处,上报邮箱jcc@ylbzj.suzhou.gov.cn,联系人:李新,联系电话:68358757、13814948149。并登录苏州市医药价格动态监管服务系统上报,登录用户名按原下发执行,监管系统登录网址http://180.108.205.119:8001/login/czyyjg_login.aspx。

请各市、区医保、卫健部门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医药价格上报工作,严格审核上报数据,数据有误或填报不全的退回重报。加强上报数据的研判分析,对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关键指标变化大的医院,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加强医药价格政策事后监管,对2020年医药价格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开展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2020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20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3.2020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报告表三

      4.2020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报告表四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相关稿件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泷路188号  邮政编码:215031  政务电话:0512-68358593   业务咨询电话:12393

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70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