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2~2026年)》安排,现我局拟对《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改)(以下简称《办法》修改)进行立法前评估,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施燕萍为组长、分管负责人周文蓉为副组长,本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管理处、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等为组员的《办法》修改前评估工作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本次评估活动。
为广泛听取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意见和建议,按照评估工作方案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办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如关于如对本次立法前评估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 fg@ylbzj.suzhou.gov.cn,邮件主题为:《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