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机构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行政超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1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综合查一次要求)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处 |
定点医药机构 |
【“三定”规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1年1次 |
现场检查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规定、违反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规定的行为 |
|
|
2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其他行政检查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处 |
定点医药机构 |
【“三定”规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举报投诉、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线索、其他部门协查要求、数据监测以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等按需开展 |
现场检查、数据筛查、书面核查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规定、违反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规定的行为 |
|
|
3 |
对个人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处 |
个人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 |
根据举报投诉、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线索、其他部门协查要求、数据监测以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等按需开展 |
调查询问、数据分析、书面核查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
个人是否存在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违法使用医疗救助基金的情形 |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检查计划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