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2〕17号),经商市财政、卫健部门,确定我市DRG付费医院2025年DRG决算费率,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做好2025年度结算清算工作。
附件:2025年度DRG决算费率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DRG决算费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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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DRG等级 |
职工决算费率 |
居民决算费率 |
|
Ⅲ |
9207.58 |
8518.20 |
|
Ⅱ |
9111.34 |
888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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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10018.00 |
91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