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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B级定点零售药店和B级门诊部(诊所)门诊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5〕50号)

时间: 2025-12-25 13:40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就2026年度B级定点零售药店、B级门诊部(诊所)门诊总额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B级定点零售药店、B级门诊部(诊所)2026年门诊费用总额预算指标,基于其2025年门诊费用总额预算指标确定,其中,国谈药单独支付政策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总额预算管理。

2026年门诊费用总额预算指标=2025年门诊费用总额预算指标-2025年稽核扣回的违法违规费用

二、门诊总额预算指标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基金收入或支出明显偏差的,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适当调整。各B级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费用总额预算具体指标,由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另行下发。

2026年度B级定点零售药店、B级门诊部(诊所)门诊总额预算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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