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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参保人隐瞒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案
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4-03 11:27   访问量:

经查,昆山参保人姚某于2014年11月6日在花桥镇建利伟五金模具厂工作时受伤,后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相关治疗费用由单位负担。但姚某回昆山后隐瞒其医疗费用已由第三人负担的事实,以“骑电瓶车下坡时不慎摔倒,双手撑地,导致双手骨折”为由到昆山市社保中心申请了报销,共计骗取医保基金47099.96元。

昆山市医保部门追回姚某骗取的医保基金共计47099.96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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